2014/07/18

第三者的責任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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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友人G當上了別人的第三者,根據她提供的口供,是那個男人泡了她之後,她才知道對方早有家室(這點我不懷疑。早在專欄説過N次,大部份外遇都是男人自找的,妳老公才沒有好到有那麼多女人主動去搶他。)。

知道䧟入三角關係後,一如TVB電視劇,男人説已和妻子沒有感情,已有離婚的共識云云。

男人的妻子和兒子住在美國,自己一個人留在香港工作。由於男人根本就是獨居的關係,G這位第三者很快便名正言順的入主了他的家,進入半同居狀態。

男人在這段關係上的表現手法,看來又不太TVB。他很快就主動讓妻子知道有G的存在,並商討離婚的安排。

妻子有一個要求,就是男人飛回美國,面對面解決這個問題。

男人計劃過去一個星期,怎料兩個星期過去,還未回來。

「你還在那邊幹甚麼?」

「個仔要轉學校,我要幫他們搞些手續才能回來。」

一個月過去,他仍然在美國。

「還要搞多久?」

「她們的新居有些問題,我要幫他們安頓好才行。」

兩個月了。

「回來未?」

「差不多,多給我一點時間吧。」

「究竟傾好了離婚的事情未?」

「她最近情緒很差,不是好時機。」

「兩個月還未傾好?」

終於三個月後,他回來了。婚仍然未離。男人形容,他在美國的三個月,跟被禁固沒有兩様。妻子每天千方面計要他留在身邊,不停製造麻煩,明顯要他完全沒有可能放心回香港。

所謂有共識的離婚,當面對著要將丈夫拱手相讓給另一個女人的時候,女人還是過不了。

而G由成為女朋友的一刻,男友已表示計劃離婚中,於是她又堅稱不覺得自己是第三者,現在是男人的舊情人在耍手段。

於是G要越洋與男友的舊情人鬥法,苦不堪言。

到有一天,男人自覺要作出最後選擇,於是許下最後承諾,再飛美國攤牌,簽紙離婚。

這次看來真的有進展,男人每天越洋報告,告訴G他與妻子的爭拗,與孩子的商討。像是完全站了在G的一邊,統一口經。G勝劵在握。

終於,男人在數天之後,致電告訴她,妻子願意離婚,兩天後就簽紙。

G贏了,她成功地可以將這個男人從「舊情人」手上爭到手了。這一刻,她竟然沒有想像中的快樂。

第二天,G致電給男人,説:「我們分手吧。」

由開始的第一天,G本來就只當與一個有趣的男人玩一下而已,到後來發現要爭,也只是出於一口氣。

到現在爭到,她才感受到一切都玩大了。這個男人為了她,離了婚,分了身家,拋妻棄子。玩到這麼大,未來,她要怎様才可補償?

她,才不願去負這份責任。

原來在外遇這個遊戲中,玩大了的,很多時候都是男人自己。

 

女人問:男人説他已經打算離婚,那我還算不算是第三者?

男人答:當有女明星可以睜著大眼表示,她當年與有婦之夫一起,只算是拍拖,不算是情婦。身份,有時都只是一種自我催眠而已。真相,妳怎會不知道?

 

陳詠燊@Sunnyhahaha《真正愛妳的男人,會懂得騙妳一世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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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:互聯網;圖片文字:陳詠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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