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06/02

《纏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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纏着你,我就感到快樂。

 

一直以來,我們都是很癡纏的一對。無論上班下班,我們都喜歡賴在一起。

 

人們問我們天天相對,會厭嗎?

 

我說:不會。愈纏綿,我愈喜歡。

 

其實我更想讓他們看見假日時上街的我們,連體嬰般的,很親暱,很癡纏。

 

我想,身旁的途人,應該都會看不過眼吧。

 

愛,就應該毫無保留,我們私下的事情,也習慣纏在一起。

 

我的唱片會在你家出現,你的玩具也可在我牀頭看見;我們都窮,錢都混在一起用了;

 

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,我的朋友,也就是你的朋友。

 

我與你,你與我,你你我我,根本就纏在一起,沒有可能分得開。

 

他們問,為什麼兩年時間,就可以令我們的生活交纏得那麼密不可分?

 

這個問題,我一般會笑而不答。

 

我一笑,他們便會想到,應該是因為愛。

 

但我知道,真相是—一切的交纏,是我刻意成就出來的。

 

拍拖不久,我特意放些私人物品到你的家。

 

我刻意要用你的錢,也代你付了些單據,讓你分不到究竟誰欠着誰。

 

我把我們的朋友圈合為一體,令你不敢想像,若你沒有了我,還可能剩下哪些朋友。

 

我知道,你是個很怕麻煩的人,只要我們之間纏得愈緊,我們就愈難分開。

 

一切,都是計劃,都是源於我想好好地留住你。

 

所以,請你回心轉意,留下來。好嗎?我問。

 

我問的那天,你拒絕了。

 

你離開,已經有一年。

 

原來世界有些事情,纏得再緊,要分,也可以分得開。

 

兩條繩被纏了個死結嗎?大不了,就分得難看一點,一刀兩斷吧。

 

今天,我的唱片已被你退回我家,但你的玩具,仍放在我的牀頭;

 

雖然你說不用我還,但我仍堅持自己欠着你的錢;

 

你的朋友圈聚會,我還借故參與着。

 

那個沒有被解開的結,我仍留了下來。

 

對,我知我們已經分手了。

 

但,我還是選擇繼續與你糾纏下去—即使是一廂情願。

 

纏着你,我就感到快樂。

 

 

 

陳詠燊@ Sunnyhahaha

 

專欄 《愛情關鍵字》@《明報》《語文同樂》。逢周三,隔周刊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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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來源:電影《暗色天堂》 圖片文字: 陳詠燊 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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