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SITE MAP
- |
- CONTACT US
- |
- ADVERTISING
- |
- PRIVACY
- |
- MOBILE
- |
- RSS
作為同樣位於東南亞,而且都係地少人多、以第三產業為首嘅發達城市/國家,香港與新加坡一直都係被視為互相比較嘅對象。而近日新加坡政府就推出新嘅「運載條款」,規管乘客於巴士可能作出嘅擾民行為,例如大聲播片等,違者可被罰款300新加坡元,即約HK$3000左右。相信唔少要逼巴士返工放嘅香港人都會好羨慕。 |
|
![]() 圖片:Wikicommons |
|
據新加坡《聯合早報》報導,當地四間巴士業者與全國交通工友聯合會共同擬定、由政府「陸路交通管理局」發佈嘅新「運載條款」(Conditions of Carriage),將會於當地時間今日起開始實施。條款「涵盖有序得體的通勤行為、安全行為、维護公共衛生和清潔,以及確保旅途優雅且包容」,而新加坡交通局局長Baey Tam Keng則指條款可以為乘客及車長提供一個安全且舒適嘅乘車體驗」。 |
|
![]() 圖片:Pixabay |
|
雖然目前未有關於條款細節嘅報導,但去年12月起當地巴士已貼有標語,提醒乘客使用手機時要注意音量、切勿坐在車廂地板、不要占用多個座位等。新條例其實係界定出巴士公司及車長往後嘅處事手法及範圍,當局亦會於明年上半年公佈更多巴士乘客管理嘅細節,預計將會於目前已有、針對地鐵乘客嘅「快捷交通系統條例」睇齊。 而據當地「快捷交通系統條例」,地鐵乘客如有擾民行為,可被發告票並罰款300新加坡元,如果係隨處便溺等更嚴重過犯,則可達5000新加坡元(約HK$29,200),地鐵業者可要求乘客落車,亦有權報警處理。 |
|
資料來源:聯合早報、channelnewsasia |
|